世界著名华人环球旅行家、探险家、摄影家、作家,被媒体和海内外人士誉为"中国深入世界的冒险旅行家"和"技艺超绝的报道摄影家";从1981年开始带着独有的旅行信念深入160余个国家,包括南极北极、塔克拉玛干与撒哈拉沙漠、喜马拉雅山、帕米尔高原、科什米尔和西藏等艰险地区。两次应国家海洋局邀请作为南极考察队正式队员前往南极长城站与中山站摄影考察;拍摄数万张幻灯片,在中国和世界各地做过数百场演讲,出版《流浪天涯》、《三毛真相》、《探险式环球旅行》等13部著作。
上海市南阳模范中学美誉特级教师,从1985年开始从事美育教学工作迄今已经21年。
许结教授,笔名解之,1957年出生。现任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古代文学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为辞赋研究、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国辞赋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国东方诗话学会理事、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学会会员。主要论著有《汉代文学思想史》、《中国辞赋发展史》、《赋体文学的文化阐释》等。
清东陵文物管理处副主任,河北遵化市清东陵文物管理处副主任,1996年10月从事旅游工作,曾获全国十佳文明导游员、河北省十佳导游员等荣誉,并多次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发表论文多篇。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1982年自西南政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3-1994年美国密执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自1985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尤其是法人制度、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证券报》等刊物上发表有多篇学术论文。2000年被评为北京十大青年法学家。主要著作及论文:《企业法律形态论》、《法人制度论》、《公司法概论》、《民商法实务研究》、《合同法原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副主任。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等大学兼职教授等,北京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公平竞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1977年1月,被国家人事部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曾先后撰写和参加撰写22部著作;发表学术论文102篇。合编和主编的著作有:《经济法》、《基本建设法简论》、《工业企业法论纲》、《合同法》、《企业法论》、《经营法学》、《中国企业法论》、《市场经济法律导论》、《中国商事法》、《中国企业法论》、《市场经济法律导论》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会员。
中国会计师注册协会。